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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房办证前要过“土地核验”关
http://www.pudongoffice.com 浦东写字楼网-浦东办公楼网   来源:浦东写字楼   2009-7-14 5:11:45
 

    从本月开始,上海购房者买新房时将不用担心交房后出现房地产开发商擅自更改小区规划、提高容积率,公共配套设施不全等常见问题。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7月6日公布《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首次将“土地核验”引入房地产开发过程,开发商建设完工后,全部开发过程须经过重新审核,以确保开发商合规开发。

    此前,在新建房屋办理大产证时,只要求申请人出具质检部门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报告。

    根据新公布的《办法》,建设项目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或划拨决定书的批准完成建设后,必须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当向市或者区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土地核验。

    《办法》规定,开发商须核验部分基本涉及房地产开发的全部环节。包括建设主体;用地范围、面积、用途等用地情况;出让金(含补缴)、划拨价款、违约金等价款支付情况;容积率、绿地率、建筑系数、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套数、面积;经营类用地的住宅、办公、商业(娱乐)建筑面积;工业类用地的单位用地投资强度、工业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比例、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等建设项目特定要求的履行情况等。

    据悉,按照这一办法,如果新建小区的绿化占地率、水电煤管线、地下排污设施等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将无法获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核验合格证明,从而无法申请大产证。而一旦核验中发现涉及违法用地的,将可以立案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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