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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造就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
http://www.pudongoffice.com 浦东写字楼网-浦东办公楼网   来源:浦东写字楼   2009-7-12 22:30:34

    中新上海网7月13日电 继“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与倾覆楼房业主进行赔偿方案沟通后,昨天下午3点,由梅都房产代表律师与小区10幢未倒楼盘业主代表进行的协商沟通会在西南工程学校(梅陇西路1566号)举行。沟通会上,律师给出了“让利、退房、收购”三个框架性方案。而这三个方案的《实施细则》则要到7月31日才会公布,业主可在之后的半个月根据《细则》自行选择方案。

  现场

  业主以楼为单位与开发商面对面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位于梅陇西路的西南工程学校协商沟通会现场时,已经有百余名业主赶到。业主朱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对于这个小区楼盘的规划还是相当满意的。

  而由于昨天协商会召开之时天气炎热,闵行区相关部门专门安排短驳车接送业主,并准备了冰袋和矿泉水,防止发生人员中暑。同时为使沟通会顺利进行,考虑到未倒覆的10幢楼业主人数较多,会议安排10间教室接待业主,每幢楼1间教室,每间教室有一名开发商委托的律师和政府委托的律师为业主作解答并征询业主意见,同时安排两名区房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保障。

  开发商将确保未倒覆楼盘安全

  在沟通会上,开发商除了表示对于倾覆的7号楼不再重建之外,还承诺将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做好10栋在建房屋的检测和监测工作,并公布检测和监测结果。检测结果为安全后,开发商将抓紧做好工程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在施工期间,继续对房屋的稳定性进行监测,并根据检测和监测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10栋在建工程在交付时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

  而对于购房者要求介入10栋在建房屋的现场检测、监测工作的问题,开发商也表示,会将购房者的意见反馈给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根据检测工作规范明确是否介入、如何介入。如购房者对开发商委托的检测机构存在异议,也可以由购房者协商确定一家检测机构,由梅都房产委托该检测机构进行房屋检测和监测,而一切检测、监测费用也会由开发商承担。

  三套框架性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昨天下午3点,开发商所提供的框架性方案正式由其委托律师公布。而记者从《方案》上看到,解决方案共分三套。一是购房者继续履行预售合同,由开发商适当让利,具体让利额为购房合同总价的5%;二是购房者如坚持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本还息;三是引进一家第三方公司来收购业主手中的房屋。

  开发商律师表示,目前这三套方案仍属于框架性方案,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在7月31日公布,而购房的业主可以在8月1日起至8月15日期间通过与开发商律师沟通协调,自行决定任意选择这三套方案中的一种。

  而购房者对于方案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开发商律师代表也表示,将进一步与业主沟通,通过个别协商的方式,酌情采纳业主的合理要求。从今天开始,开发商委托律师将继续在罗阳小学接待倒覆楼业主和未倒覆楼的业主,并根据业主所选择的解决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个别协商,政府委托的律师也将继续在西南工程学校接待倒覆楼业主和未倒覆楼业主,提供法律服务。

  【方案1】

  继续履行合同可获5%让利

  在昨天的沟通会后,闵行区政府委托的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鹏峰律师向记者详细解释了这三大框架性方案。张律师告诉记者,方案一中,“预售合同继续履行,适当让利,特定担保”包含三部分:如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则梅都将适当让利,具体让利额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折让。

  与此同时,开发商还将负责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担保范围为:对购房者在特定期间(自2009年6月27日至竣工验收之日)向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偿还的贷款本息,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而公司方面对该期间的贷款本息损失无力赔偿时,则由该担保公司连带偿还。

  而如果购房者选择了方案一继续履行合同,而最终小区楼房无法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这部分购房者将自动转为执行目前已公布的“7号楼倒覆楼退赔方案”。

  【方案2】

  购房者退房可“退本返息”

  在方案二中,开发商表示,“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开发商将有条件解除预售合同,退本返息”。

  而对于有条件的“退本返息”,张鹏峰律师表示,非倒覆楼业主赔偿方案由于房屋安全监测还未出台,如果房屋通过了安全监测,那么开发商自认并无过错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由于情况特殊,开发商同意退还本金以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方案3】

  引进第三方收购所退房屋

  在方案三中,开发商提出,如果购房者不愿意继续持有该小区房产,同时也不愿意解除预售合同,那么开发商“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由该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

  张鹏峰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购房者选择该方案,则会由开发商与购房者解除合同,同时与这家“有实力的公司“签订新的预售合同,再由这家公司向购房者按6月27日当日的市价代开发商退还房款。

  而这家神秘的第三方公司到底为何方神圣,张鹏峰律师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双方还在具体的洽谈中,因此这家公司的名字将会在7月31日与《实施细则》一同公布。

  同时,对于现场购房者普遍担心的“这家公司是否存在压价”的行为,张鹏峰律师也表示,目前政府部门也参与了整个赔偿的沟通协调,会督促该公司给出一个“合情、合理”的价格。

  担忧

  恐验收结果公布晚于方案选择时间

  对于这三条框架性方案,现场购房者反应各不相同,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部分的购房者都担心,国家对于小区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布时间会晚于方案中购房者必须作出选择的8月15日。

  在采访中,一些业主表示希望能够在国家验收合格之后再进行方案选择。与此同时,对于第三方收购,许多业主也表示希望收购的价格由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

  对于购房者关心的房屋竣工验收的检测报告何时公布,政府委托律师张鹏峰表示,验收房屋需要一个过程,但是目前政府一直在积极要求检测组尽快公布检测报告。

  链接

  倒覆楼理赔方案总体上合情合理

  本报讯孙可乐退房拿钱、置换房屋,是前天公布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两套倒覆楼理赔方案。上海虹桥正翰律师事务所胡海容律师却告诉记者,这两套方案总体上是合情合理的,但前提是关于房屋差价的评估机构和小区未倒房屋质量的鉴定机构必须公开公正。

  评估机构必须公开公正

  在采访中,大多数业主向记者表示,他们基本不会选择换房这套B方案。“这个小区,我肯定不会再住了,心里有了阴影,不踏实。”7号楼业主小艳告诉记者。针对A方案,业主与开发商分歧的焦点在于,业主方面认为,购房人与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应退还购房人的不仅是房款本金,还有已经支付的其他各类相关费用,包括已经支付的银行房贷利息、房屋购置税、公积金担保费等。

  “银行的利息应该是物化在房价上涨差价中的,我个人认为这部分钱不该由开发商来承担,但前提是评估机构评估出的房屋差价基本与房价上涨的幅度一致。如果评估机构是公开公正的,相信业主的损失能减到最小。”胡海容律师认为,关于部分业主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要求,因为我国现有法律对精神补偿还没有一个限定框架,很难对这个诉求给予判定。不过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说,开发商应予以综合考虑。

  “换房”对业主更合算

  闵行区房管局人士日前明确表示,7号楼原址将不再造房,而可能改建绿地。“如果经过权威检测机构鉴定,小区中其他楼房绝对安全,开发商再进行适当加固。业主又能排除心理阴影,那么选择B方案比A方案更合算。

  “倒覆的楼不再原址重建,而换之以绿化或公共设施,那么小区的绿化面积增加、容积率降低,小区的品位也就上去了。而倒覆楼业主置换之后,既拿到了一定的赔偿款,又可按原来价格换到一套房,应该是比较合算的。

  不过胡海容律师也强调,无论是“退钱”还是“换房”的方案,前提是要有权威机构科学鉴定,其他的楼房绝对安全。检测的数据要100%经得起考验。

  “退一赔一”难获法律支持

  至于之前在倒楼业主中呼声最高的开发商“退一赔一”的方式赔偿。胡海容律师表示,这个诉求一般较难获得法律支持。“从目前来说,我国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退一赔一’的赔偿方式,显然此次事件不适用于‘消法’。而开发商也没有制造倒楼的恶意,因此法理上‘退一赔一’的诉求较难获支持。”胡海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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