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房上海二手房讯】针对外界对房价数据的质疑,国家统计局1日公布了 《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予以回应。《方案》称,房地产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所选调查单位的房地产营业额总值一般应占本地区总额的75%以上,且交易数据主要从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获得。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统计局采用的统计口径和指数算法较为科学,但“去年房价上涨1.5%”的数据比现实偏低,可能源于数据来源的不准确。
统计口径没问题
事件起源: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称,去年全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5%。该数据引发了广泛质疑,大部分公众和业内人士认为数据比现实偏低。26日,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表示,1.5%是指全年的平均涨幅。他表示,去年上半年房价增长较慢,下半年增速较快,使得全年平均涨幅低于预期。但该番表态仍未能令外界信服。
国家统计局昨日发布的 《方案》显示,房地产价格调查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进行,调查对象包括房地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房屋土地交易中心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经营机构、物业管理机构等。其中,调查对象原则上不仅要选择国有企业,也要选择集体、合资、外资等企业。
《方案》称,新建房的调查项目要包括经济适用房、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等,并要考虑其地段、结构等因素。
《方案》还称,房地产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为兼顾不同物业类型,所选调查单位的房地产营业额总值一般应占本地区总额的75%以上。同时,房地产价格指数采用超级汇总的方法,用链式拉氏公式计算。杨红旭表示,统计局采取的指数算法比实际房价算法更科学,因为可以排除成交结构的影响。但他表示,去年房价的实际平均涨幅应该在3%~4%左右,1.5%的涨幅仍然偏低。浦东写字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