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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出台意见贯彻人大决议强化法律监督
http://www.pudongoffice.com 浦东写字楼网-浦东办公楼网   来源:浦东写字楼   2009-12-1 1:23:43
在本市11月30日举行的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会上,本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市检察院还出台《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出席会议。

  今年2月以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题调研,前不久又作出《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各级政府、政法机关依法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提出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就司法机关专项工作作出《决议》,这在上海市人大及上海检察历史上是首次。

  本市各级检察机关以此为动力,已与公安、司法、法院三机关共同签署了相关工作协议,为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新探索提供机制保障。据统计,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案件诉讼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05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138件;通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3件均作了立案;通过开展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提出抗诉4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

  吴志明在讲话中要求,加强法律监督,不仅要依靠检察机关自身努力,还要通过与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等其他政法部门的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共同为法律监督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一方面要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做到敢于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相互配合和支持,依法接受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此外,各级党委政法委在抓政法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督促政法各单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真正用实际行动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市政协副主席高小玫,市高级法院院长应勇,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市长助理、市公安局长张学兵等出席会议。市检察院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专家以及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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