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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功能区域关于开展“腾笼换鸟”工作的实施意见
http://www.pudongoffice.com 浦东写字楼网-浦东办公楼网   来源:浦东写字楼   2009-6-21 5:51:09
一、“腾笼换鸟”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贯彻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精神,在认真落实上海市、浦东新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基础上,以规划工业园区内的企业为重点,通过替换和淘汰劣势企业,大力引进产业能级较高的科技型、自主创新型龙头企业,努力实现功能区域产业梯度转移、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张江功能区域的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贡献率上有较大幅度的攀升,就业人数显著增长。
二、 “腾笼换鸟”基本原则
(一)盘活存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
(二)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三)依法行政与共赢发展相结合。
三、“腾笼”的适用范围
(一)征而未用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签署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未开工建设或未按照土地转让合同规定按期竣工,经新区建交委认定的闲置土地。
(二)用而未足型。指已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但尚未达到建设规划参数下限指标的土地。其中,对一期建设未达到建设规划参数下限指标的项目,剩余的未开发土地经新区建交委认定,作为闲置土地的。
(三)建而未产型。该地块项目全部开发建成后,长期未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生产能力的企业。
(四)“三低一高”型。低投入、低产出、低能级、高资源占用率的企业。
(五)“两高一低”型。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未达到区域环评的相关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企业。
(六)具备扩容潜力型。符合区域产业导向,达到相关产业区域的产业标准,该企业既有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又有扩容潜力和能力。
四、“腾笼”的方法和政策
(一)征而未用型
1、限期建设。对闲置土地规定在指定期限内开、竣工,否则由政府收回。
2、在建工程限期转让。在政府引导和监督下,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定向土地转让,交易前须征询功能区域管委会意见。
3、在建工程政府收购。由政府指定国有公司对在建工程定向收购,由功能区域给予国有公司适当的购地补贴、补贴50%相关的交易费用。
(二)用而未足型
1、限期建设。对闲置土地规定在指定期限内开、竣工,否则由政府收回。
2、政府引导并购与重组。由政府穿针引线,引导优势项目与其稼接,进行企业并购与重组,提升企业能级。并购重组后的企业,其所得税增量的功能区域留存部分前两年全额补贴企业,后一年减半补贴。
3、联建扩容后对外租赁。由政府指定国有公司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该地块进行厂房的改建和扩建,建成后在政府指导下对外租赁,而该部分租金所产生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功能区域地方财力部分,两年内由功能区域政府全额补贴。另由功能区域按厂房面积给予该公司三年 0.2-0.5 元/平米/天的补贴。
4、政府收购(同“征而未用型”第3款)。
(三)建而未产型和“三低一高”型
1、政府引导租赁。在政府的指导下引进优势项目,而该部分租金所产生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所形成的功能区域地方财力部分,两年内由功能区域政府全额补贴。由功能区域给予原企业三年 0.2-0.5元/平米/天的补贴。
2、政府收购(同“征而未用型”第3款)。
(四) “两高一低”型
1、工业规划区域内的企业
(1)限期整改。加强环保、质检、安检、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执法力度,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采取并、转、迁等措施淘汰该类企业,并按照新区整治小化工企业政策给予补贴。
(2)限期转让。政府引导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市场转让,且交易前须征询功能区域意见。功能区域补贴其50%相关的交易费用。另由功能区域指定有关机构对企业进行评估,按企业评估价的5-8%,给予企业一次性的搬迁、停工和劳动力安置补贴,该项补贴功能区域和各镇(或张江集团)各承担50%。
(3)政府收购(同“征而未用型”第3款)。
2、工业规划区域外的企业
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实施并、转、迁等措施。
(五)具备扩容潜力型
1、允许企业适度提高规划参数,扩大建筑空间,满足生产需求。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后的容积率小于等于1.5的,免交土地出让金;超过1.5的,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2、引导该类企业与“征而未用型”和“用而未足型”企业进行稼接,解决扩大再生产的空间问题,并享受对应的扶持政策。
五、“换(引)鸟”的机制与政策
(一)项目评估机制。根据《张江高科技园区项目引进评估预审办法(试行)》,参照《上海产业用地指南》、《上海产业能效指南》等指导性标准,对拟引进项目进行评估,通过专家评审方能落户。
(二)产业扶持政策。对于盘活工业存量资源而引进的新项目,属于“十一五”期间《张江功能区域十一五财政扶持政策》和《张江园区自主创新企业扶持办法》鼓励发展的产业范围的,但投资或营业规模达不到相关政策要求的,经认定后参照上述政策给与支持。
(三)增量补贴政策。属于盘活工业存量资源而引进的新项目,未享受产业扶持政策的,经审核认定后,其所得税增量的功能区域留存部分前两年全额补贴企业,后一年减半补贴。
六、“腾笼换鸟”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在新区“腾笼换鸟”联席会议的指导下,设立张江功能区域“腾笼换鸟”工作领导小组,由功能区域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各镇经济镇长、唐城公司和张江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办事机构设在经发处,三镇及开发公司各派一人到工作组开展日常工作。
(二)制度保障。张江功能区域“腾笼换鸟”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制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将功能区域难以协调解决的事项梳理汇总报新区“腾笼换鸟”工作联席会议。
(三)资金保障。从本年度起功能区域为“腾笼换鸟”提供专项配套资金, 2007年初步拟定预算资金为1000万人民币用于该项工作的常规补贴,“十一五”期间将视情况逐年增加,并积极向新区申请“腾笼换鸟”项目所需的收购经费。
(四)就业保障。妥善处理好“腾笼换鸟”过程中职工的续业、失业、择业三类对象的相关工作。对因“腾笼换鸟”造成的失业对象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补偿,对择业对象提供岗位推荐与规定项目的免费再就业技能培训,确保区域内的社会稳定。浦东写字楼网

张江功能区域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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